致瓮江镇自建房屋经营者、房屋产权者的一封信
2022-05-26 21:18:02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湛愿好 | 作者:瓮江镇党政办          浏览量:10171

各位自建房屋经营者、房屋产权者:

你们好!

2022年4月29日中午12时左右,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由于违规加建,导致坍塌事故,造成53人死亡,10人受伤,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损失。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事后,公安部门通过调查,依法对房主、设计施工负责人等11人刑事拘留。

为深刻汲取"4·29"长沙望城县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城镇和农村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平办〔2022〕67号)文件要求,瓮江镇全面部署,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居民自建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经营性质及擅自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屋进行重点整治,坚决遏制居民自建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行动将严格按照"十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置,请您务必配合:

一、凡是手续不全、高切坡建房、地质灾害点附近建房的一律停工;

二、凡是自建房存在重大质量安全及消防隐患的经营场所一律查封;

三、凡是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的一律查处;

四、凡是违法搭建影响安全的厂棚一律拆除;

五、凡是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内部结构的一律查处;

六、凡是自建房无证经营的门店一律停业;

七、凡是自建房用做经营门店的,房屋产权人必须在收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政策告知书后15天内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未进行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一律关停;

八、凡是在摸排工作不实不细不全造成后果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九、凡是参与违规加层、违规改建、违规经营及在摸排整治工作中打招呼、不配合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查处。

十、凡是承建违法违规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查处。

各位自建房屋经营者、房屋产权者朋友们,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从我做起,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远离危房,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当您发现身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或有建筑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时,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730-6921005。


中共瓮江镇委员会  

              瓮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责编:湛愿好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下载APP